氰酸钠项目-第一次公示(1.10-1.24)
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吨/年氰酸钠项目
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规定,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的“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吨/年氰酸钠项目”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、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。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吨/年氰酸钠项目
建设单位: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
建设地址: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货站北路特1号
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位于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,在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25000吨/年氰酸钠项目。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车间1幢、包装车间1幢、仓库一幢、锅炉房一间,预计一期年产氰酸钠15000吨/年,二期年产氰酸钠10000吨/年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
联系人:胡工
联系电话:18162561556
通讯地址:黄冈市黄州区火车站经济开发区货站北路特1号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湖北黄达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
联系人:汤工
联系电话:0713-8100389
电子邮箱:973223879@qq.com
通讯地址:黄冈市光谷联合科技城A2栋
四、公众意见网络链接
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可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,下载“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配套文件的公告”的附件1;下载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五、公众意见提交
(1)发送邮件至环评单位电子邮箱。
(2)信函传送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、传真等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编制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,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。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。
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《武汉青江化工黄冈有限公司25000吨/年氰酸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。